一、措施目的
協助失業青年釐清職涯發展方向、提升求職技巧,並運用工作卡(職涯履歷表)展現個人就業優勢,以協助青年順利尋職。
二、適用對象
申辦青年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:
● 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青年
● 未就學、未就業
● 失業期間連續達6個月以上(失業:指未投保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紀錄)
● 就學及服兵役期間不列入失業期間
三、申辦應備文件
● 身分證正本
● 最高學歷畢(肄)業證書正本
● 退伍令正本(役畢者)
四、尋職就業獎勵金請領辦法及額度
青年在完成深度就業諮詢後90日內找到工作,且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達90日以上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,則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發給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。計畫內容及申請文件請詳見附件。
五、於臺北市申請之注意事項
申辦單位:臺北市各就業服務站
申辦地點:請洽各就業服務站
洽詢電話:艋舺就業服務站(02)23085231
北投就業服務站(02)28981819、28981812
西門就業服務站(02)23813344
南港東明青銀就業服務站(02)27400922
景美就業服務站(02)89315334
信義就業服務站(02)27293138
內湖就業服務站(02)27900399
六、申辦流程
1.攜帶應備文件至各就業服務站現場辦理
2.完成三次或三次以上深度就業諮詢
3.完成最後一次深度就業諮詢後,立即領取職業介紹卡並於次日起90日內就業
4.穩定就業滿90日,並於滿90日後之90日內申請獎勵金3萬元